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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訊 (第一商業網記者 陳玫2月9日廣州報道) 在剛剛結束的廣東省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,廣東省第十屆政協委員、盛賢集團總裁范桂賢提出了《關于要求把行業商會(協會)脫鉤管理的提案》,表示協會“官辦”色彩濃厚、商會(協會)收費出現問題、商會(協會)工作方式方法問題是目前行業協會商會存在的問題,建議有關部門對部分行業商會(協會)存在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”等現象的,進行全面清理和脫鉤管理,明確現職公務員不得在行業協會、商會兼任領導職務,把這些行業商會(協會)統一交由一個主管部門,進行統一監督、指導、管理。 范桂賢的提案中表示,近年來,隨著廣東省經濟發展的不斷穩步攀升,各行各業得到了迅速發展壯大,行業商會(協會)也如雨后春筍乘勢而上,得到了穩步發展,功能逐步健全,社會地位日益提高,他們在促進行業自律、維護行業規范、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。 三大問題阻礙行業協會發展 但通過走訪調研,部分行業商會(協會)仍然存在著不少的問題,企業主反映比較強烈,其中突出的問題主要有:一、協會“官辦”色彩濃厚。目前,在行業商會(協會)當中,相當部分仍然生存在相關主管部門的庇護下,開展的工作仍然屬于相關部門權力的延伸,因而如行業標準、自律機制的制定、企業辦證、資質審核、檔案、咨詢、培訓等等工作,實際上大部分工作還是掌握在相關部門中,使部分行業商會(協會)在實際工作中受到了一定的束縛,限制了其行業管理職能的發揮,“企業辦會”的方針,“自選領導、自聘人員、自籌經費、自理會務”的組織原則,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務、自我協調、自我約束、自我教育”的工作方針,都無法真正得到體現。 其二,商會(協會)收費問題。調查表明,對于行業商會(協會)的收費問題,企業主反響較為強烈,頗有怨言。這是因為部分商會(協會)“自選領導、自聘人員、自籌經費、自理會務”組織原則的缺失,造成企業主經常“被代表”通過了相關制度,以致加重了企業的負擔,甚至使企業主對加入商會(協會)的產生了一定的抵觸情緒。 其三,商會(協會)工作方式方法問題。由于部分商會(協會)的辦公場所仍然設在相關主管部門中,工作人員仍循著行政工作的思路開展工作,對企業的實際指導不足,作用得不到發揮,使企業主難以接受,但基于主管部門的影響而無可奈何。 范桂賢表示,總體上看部分行業商會(協會)還存在開展的活動不夠,活力不強,對行業發展的促進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的體現,對行業的影響力不足等問題,并且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,影響到企業主對發展的信心。 “官辦”協會不能為企業分憂解難反成負擔 對于政府官員熱衷在協會任職,范桂賢表示一方面是協會為了尋求權力保護,掛靠在行業主管部門下,讓這些行業部門的局長、副局長等官員出任行業協會會長,靠這些主管部門謀取利益。另一方面,兼職官員也有”好處”,可借此收錢,既當“運動員”又當“裁判員”。 但這也使得一些企業也不得不向局長掌控的行業協會低頭,從而形成了惡性循環。 據調查,近年來有些行業協會掛靠在某些政府部門下,用各種方法迫使企業入會,收取高額入會費,還通過“評比”、“排名”、“認證”、“會展”等手段,向企業亂頒證、亂收費,使屬下的企業非常反感。這種行為,在自毀信譽的同時,也使主管部門的權威受到嚴重損害,擾亂了市場經濟,“官辦”行業協會本身也深陷信譽危機。 “總之,官員擔任會長會導致行業協會的職能定位不明確,也無法發揮積極作用,不能起到為企業分憂解難的作用,甚至還成了企業的負擔。”范桂賢表示,再加上缺乏制度保障機制,不少行業協會在職能的定位上偏重于為政府部門服務,不能真正解決行業發展中的問題和要求,在同行業中缺乏代表性和凝聚力。 建議:進行全面清理和脫鉤管理 范桂賢在提案中建議省委、省政府對行業商會(協會)進行深入調研了解,對部分行業商會(協會)存在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”等現象的,進行全面清理和脫鉤管理,明確現職公務員不得在行業協會、商會兼任領導職務,改變如今行業協會人、財、物與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不分,公務員兼職現象較為普遍的現狀,使行業協會擺脫“官氣”,恢復本來的面目。 同時,把這些行業商會(協會)統一交由一個主管部門,進行統一監督、指導、管理,進一步強化行業商會(協會)作為企業與政府的橋梁紐帶作用,架起與政府部門溝通的橋梁,充分發表意見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使我省行業商會(協會)逐步納入法制化、規范化發展的軌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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