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,在日趨豐富的奢侈品詞匯大家族中又新增了一個詞條——“奢侈極品”(meta-luxury),對此,國際品牌集團(Interbrand)的員工可謂“居功至偉”。
這個新術語用來專指“奢侈極品”,旨在取代原先籠統的“奢侈品”。在尋求更為完整(邏輯性更強)的解釋者中,國際品牌集團的董事曼弗雷迪-里卡(Manfredi Ricca)與麗貝卡-羅賓斯(Rebecca Robins)就是其中的兩位,他倆的合著洋洋灑灑地詮釋了“奢侈極品”這個概念(他們如此稱呼并不出人意料)。這個術語雖算不上完美無缺,但在本人迄今為止所見各種術語中,它詮釋當今流行時尚可謂最為合理。
實際上,國際品牌集團捕捉到的是與其它同行同樣的現象:由于奢侈品是當前經濟低迷期中最富活力的產業,所以各大品牌都對高端品牌趨之若鶩,從咖啡供應商到清潔劑制造商,均自詡旗下的產品為奢侈品。同時,股票市場自有自身的界定——時裝、手表、珠寶以及皮草屬于奢侈品,但并不包括汽車與香檳,雖然多數消費者把其歸入奢侈品范疇。然而很顯然,所有這些產品與品牌并非“生來”等而視之,因此創造新品牌門類的需求變得日趨迫切。
迄今為止,眾說紛紜的各種建言獻策中,其中就包括了從飲料界“借用”相應的稱謂,把“奢侈品”與高端但季節性很明顯的主打品牌,如普拉達(Prada)與古姿(Gucci)(微博)區分開來,并增加了“高端奢侈品”(high luxury)一詞。這個稱謂源自巴黎春天(PPR)CEO佛朗索瓦-亨利-皮諾特(Francois Henri Pinault)。或者就是現如今把奢侈極品從標準奢侈品(這或許屬于矛盾修辭法,諸位覺得呢?)中單列出來,另立山頭。在他倆著作的結尾處,有一段頗為詩意的表白,本人特摘錄于此,以饗諸位讀者:
“奢侈極品是追求盡善盡美的文化在經濟上的反映。奢侈極品體現了人類對至臻至善產品的追求,這些品牌能經得起時代的考驗,獲得一代又一代消費者的青睞、經久不衰。它們突破知識的界定,化歷史為未來,使卓越成為永恒經典。”
這些品牌咨詢師為何如此詩情畫意,無從知曉;但他們成功地確立了專注+工藝+歷史+稀缺=緊扣時代脈搏的奢侈極品的模式。
也許對于商人來說,這或許有些強行推銷,但從文化(喜歡把此等工藝等同于藝術)角度看,頗有些異曲同工之妙。畢竟,既然“超級”之理念能用于文藝批評(感謝亞里斯多德(Aristotle),他在文藝批評中運用了元敘事話語及哲學),運用于奢侈品有何不可呢?
但是,比運用詩意手法更重要的是以下事實:里卡與羅賓斯進行了有益的嘗試,詳細說明了品牌界定為奢侈極品的內涵;而且更重要的是,列出了一般品牌所不具備的品性。奢侈極品的代表品牌是愛馬仕(Hermes)、伊甘酒莊(Chateau d'Yquem)與寶格麗(Bulgari)(微博),而一般奢侈品的代表品牌是阿瑪尼(Armani)(微博)與凱歌(Veuve Cliquot)。
雖說本人并不確信寶格麗的做法最終是否會奏效(它大舉進軍皮草、絲綢、太陽鏡以及酒店業,似乎表明它從原先專注于工藝成功轉行),雖說兩位作者在書中確立了愛馬仕與路易威登(LVMH)相互比較的模式(事實上他們自己也未始終一以貫之),但這仍是本人第一次看到有人大膽地把阿瑪尼與百達翡麗(Patek Philippe)作如此區分。
那么,我們該把香奈兒(Chanel)、古姿與迪奧(Dior)歸為何類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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