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記者從重慶市工商局江北區分局獲悉,備受關注的江北星光68號廣場涉嫌銷售假冒普拉達事件已經有了調查結果(詳見本報2月25日A4版《普拉達包賣得比香港還便宜》)。經調查,消費者所舉報的普拉達(英文名Prada)品牌手提包確為假冒商品。對此,江北區工商分局對深圳市兆宇投資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10萬元,沒收侵權商品予以銷毀的處罰;對銷售商場世紀星光百貨(重慶)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告誡的處罰。
去年12月7日,重慶江北區星光68號廣場舉辦國際名品嘉年華優惠促銷活動。12月13日,有消費者發微博稱“星光68號廣場賣出假冒普拉達”。隨后,在此次活動中購買了“普拉達”手提包的消費者陸續向賣場匯集,要求退貨并賠償。江北區工商分局接到消費者舉報后迅速展開調查,查封了現場待售的22箱普拉達、巴寶莉、繆繆等品牌商品。
調查顯示,2012年11月,深圳市兆宇投資有限公司與世紀星光百貨(重慶)有限公司簽訂關于在星光68號廣場銷售普拉達品牌服裝的合同,聯營經銷普拉達品牌服裝,所銷售的貨品由深圳市兆宇投資有限公司自行組織,聯營時間從2012年12月7日—12月15日。由于所售商品外包裝紙盒無任何標識,被消費者舉報涉嫌冒牌且違約經營,聯營活動于12月13日終止。
記者了解到,星光68號廣場在這次展銷中主要負責提供賣場,深圳兆宇投資有限公司負責貨源和銷售,并提取銷售額的10%給星光68號廣場作為場地費。但該公司在之后的展銷中卻并未銷售服裝,而是違背合同內容,將銷售商品改為手提包、錢夾、眼鏡、手表類商品。
江北區工商分局執法支隊一科科長任君偉告訴記者,聯營期間,該公司以3500元至9800元/個不等的價格,已銷售不同款式的“Prada”品牌錢夾11個、女式手提包52個,銷售金額46.53萬元。同時,商場也接受消費者的多次退貨,其中錢夾6個、女式手提包37個,退款金額29.89萬元,實際銷售額16.64萬元。而被封存的普拉達皮包共有153個,除去2個無價格標識的皮包,其余151個皮包共計劃銷售141.2萬元。其他被封存的商品包括普拉達錢夾、太陽鏡以及繆繆牌皮靴、巴寶莉皮包等。經普拉達、巴寶莉、繆繆3個品牌的商標權利人鑒定,工商機關查扣的涉案商品均屬假冒商品,案值210余萬元。
江北區工商分局認為,涉案商品均是深圳市兆宇投資有限公司提供的,屬于責任人,其行為損害了注冊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利,因此對其處以行政罰款210萬元,并沒收、銷毀其侵權商品。同時,世紀星光百貨(重慶)有限公司提供了銷售平臺,卻未及時發現深圳市兆宇投資有限公司違背合同經營,需承擔監管不力和失察之責,因此對其處以行政告誡處分。
據悉,由于涉嫌構成犯罪,江北區工商分局已將該案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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