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下,仿制品前所未有的日益普遍。像Zara和H&M這樣的快時尚公司用他們的一小部分原創作品再生了最新的T臺時裝秀,并拿下了數十億美元的市場。仿制也存在于奢侈品界——過去幾年中,包括圣勞倫特(Saint Laurent)在內的許多公司都面臨著其他時尚機構的訴訟。 奢侈品山寨經濟 
(從左到右)芒果(Mango)、Gucci2015秋冬系列、珂洛艾伊(Chloé)2015春夏系列 一旦時尚奢侈品可以用較低價格買到,便沖淡了標簽化的奢侈品牌存在的合理性,并導致其產品對人們的吸引力降低。 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其實覆蓋了時尚產業,但并沒有起多大作用。為此,一些國家引入額外的法規來保護時尚產業。 不像科技等其它行業,時尚界沒有一條使舊產品過時的產品創新的恒定流。山寨有利于創造潮流,為新的替代者鋪路? 效仿與時尚業本身一樣古老。早在1903年,查理·腓特烈·沃思開始為他設計的服裝縫上帶有他簽名的標簽,作為一種設計的官方證明。可可·香奈兒(CocoChanel)認為仿制品簡直無法避免,所以把它們形容為“成功的救贖”。但在1930年,她仍然控告蘇珊娜·拉內利復制了她的設計手稿。 當下,仿制品前所未有的日益普遍。像Zara和H&M這樣的快時尚公司用他們的一小部分原創作品再生了最新的T臺時裝秀,并拿下了數十億美元的市場。仿制也存在于奢侈品界——過去幾年中,包括圣勞倫特(Saint Laurent)在內的許多公司都面臨著其他時尚機構的訴訟。 這樣的“山寨經濟”會毀掉設計師嗎?或者,它會維持時尚產業的運轉? 山寨的代價 一旦時尚奢侈品可以用較低的價格買到,便沖淡了標簽化的奢侈品牌存在的合理性,并導致它們的產品對人們的吸引力降低,一位時尚法律講師伊蓮·馬奎爾·奧康娜說道。“如果奢侈品的消費者已經在Primark或H&M看到了那種產品設計,那么他們就更不可能付那么多錢(去買奢侈品了)。” 珠寶設計師帕米拉·洛芙同意這種觀點。2012年,香奈兒撤回了一個系列中的晶洞水晶袖口設計,因為公眾強烈抗議它們與洛芙設計的手鐲太像了。洛芙說:“被快時尚設計師抄襲真的會把一切都搞砸,會讓我們的創意更不特別,這最終會損害我們的業務和官方權威性。” 山寨更確切的代價是,贗品造成的銷售額損失難以量化,《時尚法則》(一個時尚產業的法律和商業新聞博客)創立人和董事蘇珊·斯卡菲迪非常確信,“山寨確實沖擊了底線”。 對于新興設計師來說,山寨的代價會更慘重。年輕設計師缺乏推動大品牌銷售的名望和忠實消費者基礎。年輕設計師傾向于依賴一些基本產品促進銷售,這讓仿制品更有殺傷力。 鞋業品牌Aquazzura創始人埃德加多·歐梭里優說,“作為一個年輕設計師,可能因為設計了一個鞋的外形而火了”,這些經典款式可能會流行好幾季,“這就是設計師賺錢的方式,因為別家沒得賣。但當他們開始仿制我的經典款時,問題就來了。” 新興品牌還有一個有限的力量可以回擊仿制者。保護功能性產品的裝飾性設計專利是目前抵制山寨最有效的防衛——在過去幾年中,包括席琳(Céline)、JimmyChoo和巴倫西亞加(Balenciaga)在內的品牌都搞過。但申請專利要多花幾千美元,并且在美國處理專利的平均時間超過2年。 即使新興設計師有合法訴求,在法庭上與零售巨頭對簿公堂一般在經濟方面也是不切實際。珠寶設計師伊娃·法潤賣得最好的“X”戒指,已經被普遍效仿。法潤本來走法律途徑來對抗一些仿制者,享受了一些成功的喜悅,但最近放棄了這種策略。她說:“在應該壯大品牌的時候要花這么大一筆預算在法律費用上,這是很困難的。” 代價不夠 法規來湊 一些人認為現存法律不利于時尚產業,并應該改善。 在大多數國家(包括美國和英國),時尚不與藝術、文學或電影等創意媒體作品享受同等的保護,因為衣服、鞋和包屬于“功能性產品”,排除在著作權法之外。并且著作權法只覆蓋了一個產品可分離的創意元素,比如一個印在上面的圖案。 其它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覆蓋了時尚業,但沒多少起作用。商標法保護的是商標明顯可見的產品——雖然這對于手提包這樣的帶有logo的產品是一個很重要的反山寨工具,但對成衣來說就不太管用了。商業外觀的保護也是一樣,它覆蓋了帶有非常易辨別的設計元素的產品,這也成為一種商標。例如,鉑金包就受此保護。因為它太有標志性,讓人一看見就知道是愛馬仕的包,但單件衣服很難達到這種獨特性。 一些國家引入了額外的法規來更好的保護時尚產業。在歐洲,由創意設計條令和歐洲設計條令來保護設計,能夠保護新設計3年或5年。 無論如何,各個國家的法律之間缺乏協調,讓品牌很難在市場上保護它們的設計。“在沒有補充規定的美國,對時尚的保護簡直糟透了。”馬奎爾·奧康娜說。 山寨沖擊了時尚業,為什么還有人替它說好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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